您好,依据我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女婿)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因此,原则上外甥和外甥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有两种例外情形:1)死者生前立有遗嘱明确他们为遗产继承人;2)死者无第一顺序继承人而死者的兄弟姐妹先于死者去世,那他们的子女也就是死者的外甥和外甥女可以代为继承死者的遗产。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