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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礼物是否可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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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7010什么是编号?

赠送礼物是否可要回

订婚时,男方赠送的首饰约4万元,男方提出取消婚约,是否可要回首饰?(首饰不是女方主动提出索取的,而是男方主动赠送的)。

咨询者:jsrgyy江苏
[咨询时间:2012-05-19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5-19 21:44
魏国鹏
主动赠与的,男方也有权要回来,没有结婚的彩礼的赠与是不成立 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赵勇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
积分:7385
]
回答时间:2012-05-19 22:31
赵勇
男方可以要回彩礼。
孙连波律师
[地区:山东-德州市
手机:13053451283
积分:2186
]
回答时间:2012-05-19 22:59
孙连波
未登记结婚可以要回彩礼。
张磊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905150072
积分:2542
]
回答时间:2012-05-21 10:27
张磊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即使不认定为彩礼,也可能按照《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处理,在条件没有成就时要求返还。
梁斌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815066585
积分:9310
]
回答时间:2012-05-22 11:12
梁斌
一般礼物,不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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