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的行为是故意伤害,甲和丙双双持刀向乙砍去的行为如果是在乙的追杀行为危险仍存在的情况下,并且综合受伤的情况,来认定是否能够构成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认定是非常严格的,要求对于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且防卫的力度不能超过必要限度才能够构成。
事情经过:
乙和丙是兄弟关系,丁是乙和丙的母亲。
甲开设赌场,乙去赌博输了,向甲借钱未成便滋事,说听别人说甲到处扬言乙有艾滋病,甲否认说另有其人丁,于是乙回家拿来短刀,甲电话叫来丁, 丁承认自己说的并道歉,乙便用短刀割伤自己手臂多处,将鲜血抛洒丁身上说:老子就是有,也要给你传染.甲气愤地给了乙一嘴巴子制止 ,乙给甲还了一拳,结果甲和其朋友将乙短刀夺下,痛打两拳.乙气不过再次回家拿长刀具,甲在自己住处也拿两把长刀具,丙是甲的亲弟弟,见状劝甲离开,将甲推走不让惹事。这时乙已经取刀过来且追赶一百多米,用刀捅向甲腹部,这时甲和丙的母亲丁在场拦护,导致丁小拇指被刀划伤(基本断了),甲也头部中刀倒地,掉了一把刀,丙见状便捡起掉在地上的刀,和甲双双持刀砍向乙,导致乙多处受伤,耳朵脱落 ,面部身上多处刀伤,乙逃离回家,甲和丙也没有追赶,警方来将甲送往医院。
请问律师,甲乙丙的行为该如何定性。甲和丙能定性为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