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和他的关系属于同居关系,而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你们所生孩子是非婚生子女。关于你们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可以协商解决或者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2 法律根据是《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 法律根据是《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