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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房不到一月要拆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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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673什么是编号?

租住房不到一月要拆我怎么办?

本人租房不到一月,接到通知要求十天以内搬走,当时租房时交了一年的房租费,还装了电话和宽待。

当时没有租房和同,只打了个收条,请问对租房者有没有损失赔偿?

咨询者:fa122080河北
[咨询时间:2010-06-06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张峻铭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683152121
积分:2807
]
回答时间:2010-06-06 18:21
张峻铭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你们之间是不定期合同而不是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现在房东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返还多付的房租,并要求赔偿安装电话、宽带以及其他相关合理费用。
吴京京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581873719
积分:4944
]
回答时间:2010-06-07 11:01
吴京京
可以要求赔偿。
要鸿志律师
[地区:河北-保定市
手机:13831293930
积分:1617
]
回答时间:2010-06-07 15:41
要鸿志
1.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咨询qq269926062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6-10 23:07
郭军
你好!

你们之间未订立租赁合同应当属于不定期合同,不定期的租赁合同,房东有权随时与你解除合同,但是应当返还多付的房租,至于你安装的电话和宽带无权要求房东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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