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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赔偿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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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6688什么是编号?

意外伤害赔偿问题咨询

本人外出游玩时,意外被人摔倒压伤,造成眼眶内软骨骨折,住院治疗10天后出院,但是视力受到了影响。

请问我要起诉他,我应该主张那些赔偿!谢谢!

咨询者:hanjiyao山东
[咨询时间:2012-05-18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韩立涛律师
[地区:河北-保定市
手机:13785435887
积分:423
]
回答时间:2012-05-18 15:14
韩立涛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丁建武律师
[地区:浙江-宁波市
手机:15888056019
积分:486
]
回答时间:2012-05-18 15:32
丁建武
你好,可主张医疗费、误工费以及为治疗所花费的交通费等。
宋维强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1111111111
积分:152
]
回答时间:2012-05-18 16:02
宋维强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杨国营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791108207
积分:8626
]
回答时间:2012-05-18 22:53
杨国营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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