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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离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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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6596什么是编号?

我想咨询一下离婚的是

我老公以前结过婚,他没有离婚就和我一起十几年了,还有小孩,现在我想分手,他不愿意怎么办。

咨询者:fa359153重庆
[咨询时间:2012-05-18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周德鸿律师
[地区:重庆-万州区
手机:15978941168
积分:2202
]
回答时间:2012-05-18 08:49
周德鸿
没拿结婚证不受法律保护。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2-05-18 08:49
赵井燕
可以起诉解决,同时解决孩子抚养问题。
于伏海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
积分:2944
]
回答时间:2012-05-18 09:42
于伏海
你好,直接分手就行了,子女抚养问题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金贵仁律师
[地区:重庆-渝中区
手机:13650585709
积分:3560
]
回答时间:2012-05-18 10:12
金贵仁
可以起诉对方涉嫌重婚罪
王美泉律师
[地区:云南-昆明市
手机:13888206771
积分:174
]
回答时间:2012-05-18 10:18
王美泉
可直接分手,协商小孩抚养问题,不成则向法院起诉,
张磊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905150072
积分:2542
]
回答时间:2012-05-18 10:30
张磊
《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如果你们在94年2月1日后开始同居,现在只是要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任何手续。如果要解决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可以协商解决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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