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 > 

房屋抵押给个人的他项权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26425什么是编号?

房屋抵押给个人的他项权

去房产交易中心做他项权利,签订的借款合同没有公正过,两个月的抵押已到期,债权人找不到,实际借款没全额给付,债务人该怎么办。

补充说明:
签订的抵押款没有全额到手,权利人余款未付清,通过别人要我全额还款,有银行对账单有用吗,抵押50万,到手13万,怎样认定
咨询者:fa358925上海
[咨询时间:2012-05-1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2-05-17 13:28
赵井燕
查找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
潘宇虹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5900520906
积分:1784
]
回答时间:2012-05-17 13:46
潘宇虹
建议起诉解决,凭判决书至交易中心办理他项权证注销手续。
段占朝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916085421
积分:485
]
回答时间:2012-05-17 15:31
段占朝
关键是,你要有证据证明你借了13万,同时对方又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你向他借了50万,法院就会采信你的证据,最后的判决自然会有利于你。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