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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伪造税单证据,明知是假却无法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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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6383什么是编号?

对方伪造税单证据,明知是假却无法质证

对方因为交通事故起诉我,为了骗取赔偿,伪造了误工证明,银行流水,一审时我要求对方提供税单,但是对方在庭审后才提供虚假的税单,我本人未见到,法官直接采信了并以此为判决依据,

二审提起上诉,但是二审法院不肯开具调令查阅对方税单,说是一审的事情,说很可能是维持原判,我通过自己的渠道能够查到税单是假的,没有正常渠道可以证明是假的,应该怎么办?

咨询者:fa358863上海
[咨询时间:2012-05-17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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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于佃亮律师
[地区:上海-闸北区
手机:13817943626
积分:2094
]
回答时间:2012-05-17 10:40
于佃亮
对于虚假的证据,法院应该开调查令或者亲自去调取。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2-05-17 11:20
岳建民
一审庭审程序存在瑕疵,你有权要求依法对税单进行鉴定,以辨真伪。
岳建民律师于 2012-05-17 11:21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殷思亮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3916805696
积分:62
]
回答时间:2012-05-17 15:01
殷思亮
可以要求对方出示误工证明及税单、银行流水的证据原件要求质证,如果是伪造的证据,那就是也伪造了这些单位的公章、文件了,可以报警或者向相关单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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