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于两年前把房子抵压贷款150万,借给别人。
当时没有任何借款凭据就把钱给人家了。当时没有任何借款凭据就把钱给人家了两年后,那人说钱还不出来了,才补了张借条。
因为每月还贷还不上,老公的房子不得不贱价卖掉,现在我们一家三口住在欠债人家中。
而她的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她也是无业人员,她老公在做水产养殖,请问像她这样的情况,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保证她的房子有了房产证卖掉后能把债还给我们。
而不会到时把房子卖了人也跑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