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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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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5893什么是编号?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跟我先生是2010.5.20登记结婚的,现在宝宝11个月,现在面临离婚,他也要跟我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孩子出生开始都是我跟我妈妈一起带的,我先生家都没带过,也没出过什么抚养费,但是这些都没什么书面的证据,现在我先生的户口还在我的房子里,如果诉讼离婚的话,我想咨询下:

1.我先生的户口何时迁出我的房子比较好?

2.我要出示哪些材料才能确保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3.如果请律师的话,大概需要多少费用?

4.如果不清律师的话,我需要了解哪些东西?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5.想了解下,关于后期抚养费的问题,大概可以争取在什么范围内?

6.我自身还可以争取些什么?

谢谢您,辛苦您啦~

咨询者:fa358118浙江
[咨询时间:2012-05-1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赵红燕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911279071
积分:27943
]
回答时间:2012-05-15 12:23
赵红燕
你好!
1、你先生的户口何时迁出,有你们协商解决;
2、根据法律规定,孩子在哺乳期内有母亲抚养,现在离婚,法院会判决孩子由你抚养的;
3、律师费与律师协商;
唐舒斐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067830180
积分:94
]
回答时间:2012-05-16 17:04
唐舒斐
你好,离婚后可以要求其迁出,你可以寻找证人证言,同时孩子2周岁内一般是判归女方抚养,建议聘请律师,费用5000元左右。抚养费根据男方收入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确定。还可以争取夫妻共同财产。专业婚姻案件律师,欢迎联系,详细咨询,优惠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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