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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因与公司未签合同,2011.10.20发生工伤事故,公司为逃避责任不承认我的劳动关系,今年3.29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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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5131什么是编号?

您好!因与公司未签合同,2011.10.20发生工伤事故,公司为逃避责任不承认我的劳动关系,今年3.29我申请...

您好!因与公司未签合同,2011.10.20发生工伤事故,公司为逃避责任不承认我的劳动关系,今年3.29我申请劳动仲裁,可公司一直制造司法障碍,我的一年期工伤认定还有5个月,倘若到时劳动关系定了工伤认定申报期超限,我该怎么办?4月23号因治愈已无病假了,这之后工资又怎么算?请给予指点!

咨询者:fb139777
[咨询时间:2012-05-12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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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张又才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1098758
积分:5480
]
回答时间:2012-05-12 23:23
张又才
您好:
您的这种情况属于时效的中止或中断。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这段时间不计入申请工伤时效中。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生效后。工伤时效恢复计算。
您与单位的劳动纠纷还涉及到双倍工资的赔偿。鉴于此类问题的复杂与专业建议与律师当面咨询或电话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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