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6年结婚,丈夫一直不养家,与有一子,现13岁,07年,为给儿子长大结婚,特地贷款给儿子买一房子,首付15万,几乎是我付的,为增加丈夫责任感,写的是丈夫的名字,丈夫供贷款, 我来养家。
98年与丈夫公正财产时,谁的钱柜谁所有,谁置办的东西归谁所有。
现在,要离婚了,这处房产该如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