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厂时没有鉴过任何合同,几个月后,我去劳动局投诉,要求要双倍工资,劳动局帮忙打了电话说厂里,你们厂是违法的,要求给我两倍工资。
劳动局叫我们回去协商拿工资,他们并没有跟我们协商,就按照他们厂里原来那样给我们结工资。
像这样我申请劳动仲裁,又浪费了很多上班时间、浪费了很多钱和精神去搞这个,按照劳动法我能要求他赔偿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