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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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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4373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

律师:您好,我想向您请教一个问题。

我妈妈于二零一零年农历腊月二十四在骑自行车回家的路上,被其身后同向顺行的小轿车撞伤,责任认定书是我妈妈无责任对方全责。

我妈妈住院两个月,住院期间我爸爸在护理。我爸爸和我妈妈是养货车的,平时往北京及周边地区的建筑工地送陶粒砖,有固定的砖厂拉货,挣的是厂家的运输费用,但是与厂方没有合同,砖厂给开了工资收入证明表,每月我妈妈3000元,我爸爸6000元,出院后休息几个月才可以出车。可是现在法院判说我妈妈的工资证明不属实,就按农民收入每天40元钱给,我爸爸按每天90元钱给。

请问这合理吗?

咨询者:fa356076河北
[咨询时间:2012-05-0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5-09 10:51
魏国鹏
你爸爸妈妈的工资收入证明是依法开具的、真实的,法院应该依法采纳,其认定你妈妈每天40元、你爸爸每天90元是错误的,可以上诉要求法院纠正。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2-05-09 11:29
闫建秋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杨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811266545
积分:1289
]
回答时间:2012-05-09 22:16
杨盛
不仅需要收入证明,而且还需要实际的工资支付记录证明和纳税证明,因为你爸爸的工资是应该纳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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