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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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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4361什么是编号?

土地赔偿金

邻居土地被占用,获得土地赔偿金3万元,村里留6000元,分到个人手里2.4万元,现村里将赔偿款按户头在进行一次分配,可是邻居户口已迁走,可否可得村里分的赔偿款呢?

咨询者:fa356055辽宁
[咨询时间:2012-05-09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5-09 09:41
魏国鹏
户口已经迁走,也可以依法获得该土地补偿款,符合法律的规定。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王飞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801459996
积分:1790
]
回答时间:2012-05-09 13:57
王飞
基于土地的补偿,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村民之间进行分配,户口迁走的无权要求分配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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