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租了一个商铺是信用社的房子,是半年前从别人手里转的,当时就通过信用社改签了合同,当时我付给了以前前租房的人6000块钱转让费, 但是这个月底合同就到期了,信用社的人却说要我搬走, 又没有提前书面通知我,请问我有优先租赁权吗? 信用社这样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