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无营业执照,个人与企业亦未签订劳动合同。
2、半年前个人以伤害罪起诉企业,经法院认定点判决为工伤,返回劳动仲裁机构处理,对方未提起上诉。
3、现在经劳动仲裁后,对方不同意是工伤的劳动仲裁结果,向法院申请的理由是要照非法用工待遇赔偿。
问题一,非法用工和工伤赔偿标准相差多少?
问题二,这件事应如何处理才能维持劳动仲裁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