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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后,企业只同意按非法用工的待遇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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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4210什么是编号?

劳动仲裁后,企业只同意按非法用工的待遇进行赔偿。

1、企业无营业执照,个人与企业亦未签订劳动合同。

2、半年前个人以伤害罪起诉企业,经法院认定点判决为工伤,返回劳动仲裁机构处理,对方未提起上诉。

3、现在经劳动仲裁后,对方不同意是工伤的劳动仲裁结果,向法院申请的理由是要照非法用工待遇赔偿。

问题一,非法用工和工伤赔偿标准相差多少?

问题二,这件事应如何处理才能维持劳动仲裁的判决结果?

咨询者:fa355812广东
[咨询时间:201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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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李顺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436666269
积分:1830
]
回答时间:2012-05-08 12:41
李顺涛
非法用工和工伤赔偿的两个含义相差甚远,建议按照工伤请求赔偿。具体项目可电话咨询。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2-05-08 15:35
杨艳国
差别非常大,建议申请工伤处理.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9
]
回答时间:2012-05-08 17:59
李翠英
企业无营业执照不能因此免除按工伤赔偿的法律义务,非法用工与工伤赔偿标准相差较大,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要求维持仲裁结果。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2-05-08 19:49
吴君瑜
如果发生了工伤,非法用工的赔偿比工伤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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