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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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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4203什么是编号?

谁来帮帮我

进一家公司工作,半个月提出离职。进一家公司工作,半个月提出离职合同上注明每月基本工资4000元,我离职时的工资条上基本工资部分却被改成2750.然后按照2750为基数帮我算的天数工资。

补充说明:
合同中原文是
乙方合同期内(包含试用期),基本工资底薪部分为4000元/月;

销售每月指标是50万。其中25万为保底数(25万以内,含25万不计提成);连续2个月完不成25X2=50万,扣发基本工资1250X2=2500元,连续4个月完成25X4=100万,但完不成50X4=200万,扣发250X4=1000元。

请问这种情况我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解决么?
咨询者:fa355798上海
[咨询时间:2012-05-0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5-08 11:58
魏国鹏
公司的行为属于规避法律侵犯你利益的行为,是违法的,你有权要求按照月收入4000元进行赔偿。公司不给于解决的,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周运柱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5801868680
积分:218
]
回答时间:2012-05-09 22:17
周运柱
可以的。
路光亮律师
[地区:江苏-盐城市
手机:13851063183
积分:9072
]
回答时间:2012-05-11 20:13
路光亮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建议你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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