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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感情不和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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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3750什么是编号?

我们感情不和要离婚

我想离婚 请问要怎么来保护我自己的权利。

咨询者:fa355223重庆
[咨询时间:2012-05-06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5-06 12:04
魏国鹏
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经济困难的,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张宰宇律师
[地区:重庆-渝中区
手机:15002325303
积分:2360
]
回答时间:2012-05-06 19:58
张宰宇
一、协议不成,可以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到法院诉讼离婚,如无超过20万的财产,案件受理费240元。
二、诉讼离婚案,一般在被告住所地起诉。法院是否准予离婚掌握的尺度“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通常的情况是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予离婚,6个月或一年后再起诉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夫妻共同债务平均分担。
四、小孩从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金贵仁律师
[地区:重庆-渝中区
手机:13650585709
积分:3560
]
回答时间:2012-05-07 10:46
金贵仁
可以协商离婚或者起诉离婚,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温峰燕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78100876
积分:283
]
回答时间:2012-05-07 15:24
温峰燕
可协议离婚或通过起诉离婚,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和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
周德鸿律师
[地区:重庆-万州区
手机:15978941168
积分:2202
]
回答时间:2012-05-11 11:08
周德鸿
可以委托律师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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