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在乡政府工作了29年,因乡机构改革,让回了家,县在没有工资,乡政府违反劳动法吗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234什么是编号?

在乡政府工作了29年,因乡机构改革,让回了家,县在没有工资,乡政府违反劳动法吗

我的叔叔六九年参军入伍,七六年退伍,七七年在乡政府职工食堂工作,任临时工,直到二零零五年乡镇机构改革让回了家,一直在乡政府工作了二十九年,现在一身病,无有补助,无有退休金,乡政府违反劳动法吗?我的叔叔能不能向乡政府申请退休金。

咨询者:anzhaoji...北京
[咨询时间:2008-12-02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任建忠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20013563
积分:763
]
回答时间:2008-12-03 10:21
任建忠
政府机关的服务人员适用劳动法,乡政府做法很明显是违反劳动法,你叔叔可以依照劳动法申请劳动仲裁,来主张权利。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