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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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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3144什么是编号?

合同撤销

我与兴达锦绣园在2011年9月28号签订了购房合同,付了12万多的购房首付款,合同号为11895015.2011年10月4号,所有的材料备齐,送往交行办理贷款手续,并签了合同。

一直到2012年2月2号,银行和房产商通知我贷款没有下来。

经过我们双方协调,由交行出具一份贷款未获批准的证明,并与2012年4月12号,到房管局办理合同的注销业务。

但由于房产商那边的表格不合格,需要房产商重新补办后再送往房管局。

2012年4月17号房产商给我答复说,所有材料备齐,已送往房管局。

4月28号,给房管局电话,房管局的答复是:我只能通过房产商询问办理的进程。

5月2号与房产商联系,还没有结果!

请问工作人员,我的这种情况,如果房产商一直拖着不给我办理,我该怎么办?谢谢答复。

咨询者:xiaogang...河南
[咨询时间:2012-05-02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5-02 20:31
刘子若
如果开发商故意拖延不办,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解除合同,要求退回首付款和赔偿损失。
专业诚信、依法维权——刘子若律师为您排忧解愁

回答

1
丁光华律师
[地区:河南-濮阳市
手机:13137357799
积分:33144
]
回答时间:2012-05-03 06:38
丁光华
可以到法院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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