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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单位是否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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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2321什么是编号?

我与单位是否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我于05年与该事业单位签订合同,成为合同工上岗,一直工作到08年6月(期间签订了4次合同),后来该事业单位为了规避合同工成为无固定期限员工的条例,让我们合同到期后与派遣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合同,派遣到该单位工作(实际岗位和性质不变);2010年6月,合同到期,又与派遣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合同,继续派遣到该单位工作(实际岗位和性质不变);2012年6月,合同即将到期,单位已经通知不同意续签合同, 在职期间单位一直为我缴纳五金,请问,我与单位是否已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我到底应该怎么办?谢谢。

咨询者:fa352936安徽
[咨询时间:2012-04-2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李雪梅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904268899
积分:42482
]
回答时间:2012-04-26 09:27
李雪梅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你与单位存在一种事实劳动关系,而非劳务派遣,你可以向单位主张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曾祥锋律师
[地区:安徽-合肥市
手机:13866722060
积分:7788
]
回答时间:2012-04-27 11:50
曾祥锋
可以要求续签劳动合同或者要求补偿。
邹高飞律师
[地区:上海-闸北区
手机:13816872966
积分:13965
]
回答时间:2012-04-27 12:24
邹高飞
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五金,则你属于单位员工。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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