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同事工资担保贷款(连带责任),时间5年,按约定是每月还本金还利息,结果我的同事两年多只还利息没还本金。
同事有工资,应能偿还,银行却不作为。同事有工资,应能偿还,银行却不作为银行允许其只还利息,是否算自毁贷款合同,如果贷款到期了我用不用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