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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请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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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17417什么是编号?

关于离婚!!!请律师解答!

我和妻子感情不和.分居已经两年多.法院判决要我赔钱.而我没有有经济能力.现在一直在拖.有什么办法?请律师解答!

咨询者:fb139777
[咨询时间:2012-04-1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2-04-18 20:09
殷国丰
不需赔钱。

为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聘请律师提供专业帮助!本人作为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离婚案件处理实务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张磊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905150072
积分:2542
]
回答时间:2012-04-19 14:45
张磊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只要你没有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过错,不需要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你说的赔钱,可能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你想对方支付的财产补偿款。如果你认为判的不对,有权在15天之内上诉,否则判决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拖着解决不了问题,法院可以对你强制执行。建议你和法官、对方积极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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