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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要求参加遗产分割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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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17083什么是编号?

离婚后要求参加遗产分割可以吗?

和丈夫离婚前,一同赡养两位老人,直到老人去逝,后来我与丈夫离婚,现在他的家正在诉讼分割遗产中,我以继承人以外的人要求参与分割,会得到法院支持吗?如果说是应该进的义务,我咋办?请高人指教,谢谢。

补充说明:
谢谢几位律师以上的答复,我准备主张自己的权力,不过我想问一下,有哪位律师办过此类案子,给我一个比较确切的答复,在此深表谢意。
咨询者:fa348197河南
[咨询时间:2012-04-1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2-04-17 17:49
赵井燕
可以主张权利,但法院支持的可能性不太大。
丁光华律师
[地区:河南-濮阳市
手机:13137357799
积分:33144
]
回答时间:2012-04-17 18:15
丁光华
儿媳不是法定的继承人,一般不参与继承的
张磊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905150072
积分:2542
]
回答时间:2012-04-17 18:49
张磊
根据《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因此,你虽然不属于继承人,但如果对老人抚养较多,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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