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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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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16918什么是编号?

特别清算

公司股东间产生分歧要进行非破产清算,属于特别清算,但在成立清算小组前已将全部房产出租(期未满),对于这块怎么处理?是否在成立清算小组时就要收回全部房产?请务必给个答复,谢谢。

咨询者:fa347980北京
[咨询时间:2012-04-17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2-04-17 09:38
赵江涛
您好:
不必。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52351286
积分:12554
]
回答时间:2012-04-17 10:26
阎书波
不能,你说的清算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清算。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2-04-17 10:32
牛国荣
到期时收回,留作待解决资产部分。
郝志成律师
[地区:北京-通州区
手机:18701461116
积分:178
]
回答时间:2012-04-17 10:57
郝志成
没必要收回房产。
汤广芝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801966505
积分:6730
]
回答时间:2012-04-17 17:28
汤广芝
不用,可以留待合同期间届满再行收回。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4-17 22:41
刘子若
不用先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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