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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16879什么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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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前年我同老乡合伙开了个加工厂(双方没写合同)

法人代表是我这个老乡。

效益不是很好,去年没在一起做了。

一起合伙时他借了我点钱,有写借条,

但是借条是以工厂的名义借的

内容大致是这样的:

工厂向xx借用人民币xxx

没写什么时候还款,签字是我老乡签的。

前几天因为要用钱,打电话给他,

他就说没钱。

如果这样的话,请问我要如何讨回我这笔钱

欠条是2010-2011写的,前后加一块有30多万!现在这些欠条还有效用吗?

如果胜诉后,对方无钱可还怎么办?

急需解答,谢谢!

咨询者:Begin广东
[咨询时间:2012-04-16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2-04-17 09:30
吴君瑜
欠条有法律效力,借款人是工厂。
杨进鹏律师
[地区:广东-佛山市
手机:13702922538
积分:683
]
回答时间:2012-04-17 10:24
杨进鹏
因为钱是以厂方的名义借的,因此你只能起诉厂方,如果要追回这笔钱,就要向法院起诉,查封厂方的机器设备进行拍卖后还款.
这些欠条因没写还款日期,因此不存在过诉讼时效的问题,这些欠条还有用.
如果胜诉后,对方无钱还,就看他有没有房产\车辆等财产,另外看他还有没有其他收入,可以用拍卖他的财产及扣划他的收入来还款的.
如仍有不明之处,请致电13702922538,或到我所面询,我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0楼A座,联系人:杨进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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