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母亲去世前所取得的房屋应属于遗产,你可以主张该房屋的部分遗产继承权。
你们好!各位律师,我的情况是这样的:父母于2002年在家乡买了一套商品住宅,但由于开发商问题,政府一直没有给办理产证。
2008年我母亲病逝,2009年我父亲再婚,而产证于今年3月底政府给予办理了。
我最近得知父亲和继母将把房屋出售,再另购新房。
我想咨询的是作为我生母生前和我父亲的共同财产,由于我母亲过世,这套房屋我是不是有一部分的继承权,能不能起到干扰房屋出售作用?我现在有没有法律途径能够给予我权利阻止这套房屋出售?
期待您的答覆!万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