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2007年10月结的婚,12月在北京买了套房子,首付是共同付的,他拿了14万,我拿了9万, 剩下的钱是以他的名义贷的款,我自己于2009年3月份花10万元买了一辆车,我们现在准备把房子卖了离婚,买房者已经帮我们把贷款还完了,银行也给 了解压证明,房子是卖126万,请问我什么时候办离婚手续合适,我们现在已经分居,离婚我应该分得多少钱,我现在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房本是他自己一个人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