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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回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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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14414什么是编号?

我想要回孩子

我和男方结婚时因年龄不够未领到结婚证书,现在孩子刚满一百天我因家庭暴力不愿再和他生活.就抱着孩子回自己家了,他便和他妈妈跑到我家将孩子抢跑,我想向法院诉讼,他不到还将孩子藏起来我该怎么办呢。

咨询者:贺跃北京
[咨询时间:2012-04-10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雪化平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672750
积分:706
]
回答时间:2012-04-10 10:53
雪化平
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
梁玉辉律师
[地区:山东-淄博市
手机:15898720436
积分:318
]
回答时间:2012-04-10 10:56
梁玉辉
建议走法律途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赵红燕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911279071
积分:27943
]
回答时间:2012-04-10 11:16
赵红燕
你好!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你与男方之间属于同居关系,但是你可以起诉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法律规定,孩子在哺乳期内应当由母亲抚养,法院会依法判决的。
详情可来电咨询或面谈
咨询电话:13811204363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赵红燕律师
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52351286
积分:12554
]
回答时间:2012-04-10 12:03
阎书波
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抚养权,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你说的不是很清楚。Q Q2497652768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2-04-10 16:22
赵江涛
您好: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4-10 21:58
刘子若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在一起共同生活的行为属于同居,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双方自愿分居就可以,不要办理离婚登记,法院也不受理解除同居的诉讼。但对于同居期间共同添置的共同财产和生育的小孩的抚养问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处理。对于双方所生小孩可以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支付标准为另一方月收入的20-30%。
法律规定两周岁以内小孩在父母离婚时一般都由女方进行抚养。十周岁以内孩子要看由谁抚养适宜,十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抚养要征求小孩的个人意见。争取抚养小孩主要是要看谁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小孩。抚养小孩的条件一般应当包括经济能力、抚养的时间和空间、给予小孩更多的关爱和呵护、更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等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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