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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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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13829什么是编号?

社会保险

我是2009年5月28日--2012年3月28日在某企业工作。我是2009年5月28日--2012年3月28日在某企业工作签的有劳动合同,第一次一年,第二次两年。

也办理了离职手续,正常离职。也办理了离职手续,正常离职公司是2011年6月(工作满两年以后)给我办的四险一金,不知道公司有没有违规行为?有的话我应当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咨询者:fa344639陕西
[咨询时间:2012-04-08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赵久斌律师
[地区:河北-张家口市
手机:15830324429
积分:4690
]
回答时间:2012-04-08 18:55
赵久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公司没有违规。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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