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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交通事故,次责20%的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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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13642什么是编号?

三方交通事故,次责20%的赔偿问题

我(自行车)和一出租车共同导致一路人受伤,交警判出租车主责80%,我次责20%,现伤者已治愈,准备出院,医疗费共18000多元,还欠医院8000多元,其余为我们垫付。

出租车有交强险还有商业险,所以赔多少他无所谓,我没有保险,所有赔偿都要自己付。

现出租车与伤者达成协议,而我没有与伤者达成协议,伤者要求我垫付18000的20%,不然就不出院,交警也让我先垫。

还要求我承担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等一系列费用的20%,而我认为医疗费应该由交强险支付在前,误工费和护理费也应在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赔偿中支付,余下部分我再承担20%,现在伤者不找保险公司,却要起诉我,我该怎么办?交强险不是我买的,我该怎么维权?我能告保险公司吗?

补充说明:
伤者伤而未残,误工费和护理费是不是该在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赔偿中得到赔偿?
咨询者:mghc四川
[咨询时间:2012-04-07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赵久斌律师
[地区:河北-张家口市
手机:15830324429
积分:4690
]
回答时间:2012-04-07 23:27
赵久斌
是自己的责任就要自己承担。你可以和受害人协商解决。你无权起诉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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