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 > 

借款纠纷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1354什么是编号?

借款纠纷

2005年4月我借给一个朋友6000元钱,有借条,借款期限是一年。

直到去年(2009年5月)我才向他索要,他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辞。

我于是在2009年12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他还钱,在法庭上他以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请求法院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

请各位律师帮忙:1、我还能有什么办法要回借款?2、我能否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那个朋友要求他返还借款6000元?请指教,谢谢!

咨询者:fa121904广西
[咨询时间:2010-06-04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王炳峰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
积分:2614
]
回答时间:2010-06-04 13:52
王炳峰
除非你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
你不能以不当得利要求对方归还。
吴京京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581873719
积分:4944
]
回答时间:2010-06-05 10:09
吴京京
找证据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的问题。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