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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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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13463什么是编号?

辞退员工补偿

签订适用期合同为两个月,两个月满后并没有续签任何合同,直至适用期满后又工作几天,企业向我提出辞退,我每个月保底1200,但每个月平均工资不低于2000,是否给于赔偿,应赔偿多少,谢谢。

咨询者:fa344241安徽
[咨询时间:2012-04-07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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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赵久斌律师
[地区:河北-张家口市
手机:15830324429
积分:4690
]
回答时间:2012-04-07 10:05
赵久斌
应当给予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应当向你支付1000元的经济补偿。
张又才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1098758
积分:5480
]
回答时间:2012-04-07 10:07
张又才
试用期不得延长。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意或认为不适合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延长试用期继续进行考察。
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的行为在劳动法上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已经成立。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要承担向你支付双倍工资的后果。
曾祥锋律师
[地区:安徽-合肥市
手机:13866722060
积分:7788
]
回答时间:2012-04-07 17:31
曾祥锋
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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