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按照法律规定,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这个考察机关就是所在地的派出所,因此,您父亲如果没有经过允许就去外地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派出所会要求您父亲返回居住地。也就是说,原则上您不能代您父亲办理盖章,应该由本人亲自办理。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我父亲是2012年一月法院下达的缓刑判决书,法院让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盖章,然后在把回执单拿到法院,可我父亲一直没去派出所,现在法院让我们交回执单,可我父亲现在人在外地工作,我作为家属可以代去盖那个章吗?还有判决书下来之后我父亲没去一次都没去过派出所报到就去外地了,会受到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