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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后大出血、医生的抢救方案是切除子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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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13153什么是编号?

剖腹产后大出血、医生的抢救方案是切除子宫。

我老婆在2012年3月28日在剖腹产手术中大出血。我老婆在2012年3月28日在剖腹产手术中大出血医生给的理由是子宫不能收缩;医生的抢救方案是需要切除子宫,在十万火急的情况下我签字同意了,子宫切除后我老婆也抢救过来了。

医生在手术前没有备血,以至发生大出血无血可输。

断然做出切除子宫的抢救方案是不是有点草率?医生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咨询者:fa343914云南
[咨询时间:2012-04-0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田忠贵律师
[地区:广东-珠海市
手机:18902860675
积分:48677
]
回答时间:2012-04-06 08:42
田忠贵
不需要承担责任
李贵友律师
[地区:云南-昆明市
手机:13095366612
积分:934
]
回答时间:2012-04-08 11:30
李贵友
根据您描述的这种情况来看的话,医生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切除子宫是当时的抢救方案,并且已经征得家属同意,故医院没过错。
祝永根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1427548
积分:4460
]
回答时间:2012-04-08 17:52
祝永根
你好!
应当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又叫医疗过错鉴定)以明确医院采取的医疗措施是否正确!建议你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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