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在2012年3月28日在剖腹产手术中大出血。我老婆在2012年3月28日在剖腹产手术中大出血医生给的理由是子宫不能收缩;医生的抢救方案是需要切除子宫,在十万火急的情况下我签字同意了,子宫切除后我老婆也抢救过来了。
医生在手术前没有备血,以至发生大出血无血可输。
断然做出切除子宫的抢救方案是不是有点草率?医生需不需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