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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以故意杀人立案,能撤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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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13091什么是编号?

请问以故意杀人立案,能撤销么?

a某和b某因喝醉酒而打起来,a某拿菜刀把b砍伤后外逃。

b某当时身上多处刀伤,但经过治疗后痊愈,只是面部留有一疤痕(构成轻伤害,但没做伤残鉴定)。

经双方协议,a方对b方做出经济赔偿后,b方不再追究任何责任。

但双方到派出所销案时被告知,已经以故意杀人立案,并已经上报公安部。

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咨询者:fa343875吉林
[咨询时间:2012-04-0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2-04-06 09:06
赵井燕
已经成为公诉案件,不能撤销。建议委托律师帮助。
贾霆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552876488
积分:1341
]
回答时间:2012-04-06 10:00
贾霆
公诉案件不能撤销,尽快委托律师辩护,如果有意委托北京律师,可以和贾霆律师联系,联系方式和资料你在百度上可以搜到。
贾霆律师于 2012-04-06 10:01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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