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坐牢,但要进行赔偿。根据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我朋友在北京撞死了一个闯红灯的路人,交警认定书上是行人闯红灯,但是在人行道上,责任要对半,我朋友开的车是向朋友借的,车又没买强险。
我朋友借到现在只有几万块钱,到时如果实在没钱赔了,法院会判他坐牢吗?还是可以中止执行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