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订了两年合同,合同期满发剩余工资的30%。
三个月付清余额。三个月付清余额双方约定违约金30000元。三个月付清余额双方约定违约金30000元可是三个多月过去了,公司用各种理由,就是不付清工资,这样的违约金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