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2000年进一家公司工作至今 期间2007年12月份签过一份劳动合同到2010年7月份到期,至今没有续签,已过期20个月 但社保一直交着。
我现在不想做了,可以要求公司在没有合同期间的补偿吗?可以的话能陪我多少钱呀?我月薪是5000多。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