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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房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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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1223什么是编号?

公司房产问题

各位律师:

请问房产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能以分公司的名义登记吗?

该房产及土地的权属是分公司还是总公司?

咨询者:fa121764广东
[咨询时间:2010-06-02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06-02 11:31
殷国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三十七条规定: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分公司不具备法人条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房产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不能以分公司名义登记,该房产及土地的权属属于具备法人资格的总公司。
吴京京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581873719
积分:4944
]
回答时间:2010-06-02 20:10
吴京京
权属属于总公司。
沈建魁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0769768
积分:2340
]
回答时间:2010-06-05 16:39
沈建魁
广州沈建魁律师13760769768答复如下:
可以,我国法律并没有限制分公司取得房产等不动产的权利.如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建议你联系本律师详谈
沈建魁律师于 2010-06-05 16:40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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