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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和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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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1207什么是编号?

离职和补偿金

您好!我所在部门被撤销,公司告知我处于待岗状态,只发很低的待岗工资,但没有与我解除劳动关系,也没有给我安排其他岗位。

同时公司把原所在部门的办公室锁上,不让人进入,因此近一个月我都没有去上班。

最近公司通知我要以旷工的理由将我辞退,并且不支付补偿金,请问公司的做法合法吗?我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吗?谢谢!

咨询者:fa121735北京
[咨询时间:2010-06-01
悬赏分:
解答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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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吴京京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581873719
积分:4944
]
回答时间:2010-06-01 21:05
吴京京
不合法,你可收集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刘宏隆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5811828091
积分:94
]
回答时间:2010-06-02 00:35
刘宏隆
公司这样做肯定不对,公司应该支付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支付,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156
]
回答时间:2010-06-02 12:06
您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相应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6-02 18:22
郭军
你好!

公司这样做是违法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但是你应当准备相关证据。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北京铭滔律师所合伙人、
郭军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郑吉文律师
[地区:北京-通州区
手机:13911825559
积分:2025
]
回答时间:2010-06-03 08:48
郑吉文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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