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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听材料一定要当庭播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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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1132什么是编号?

视听材料一定要当庭播放吗?

在一起行政诉讼中,原告提供了一份录音证据,可是法院在庭审时并没有当庭播放就说明录音证据没有相关证据相印证,不予确认。

请问法庭这样做对不对,视听材料是不是应该法庭播放才能经过质证。

像类似的录音材料还需要什么相关证据相印证吗?请帮帮我,谢谢!

咨询者:fa121553山东
[咨询时间:2010-05-30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5-30 19:43
魏国鹏
对方提出异议的需要当庭播放。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回答

2
李刚律师
[地区:山东-聊城市
手机:15106350779
积分:160
]
回答时间:2010-05-30 20:49
李刚
主要看录音材料是否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如果符合上述要求的话,要看录音材料的内容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如果是直接证据的话,则不需要其他证据相印证。
吴京京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581873719
积分:4944
]
回答时间:2010-05-30 22:09
吴京京
如有异议需要质证,那当然得当庭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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