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我向他人购买二手房,合同约定定金为35万元。
其后,我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定金35万元。其后,我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定金35万元对方开具收据时,收据写作收我的购房款,并没有注明是定金。
由于我与对方资金往来仅此一笔,是否可以确认此笔资金就是我支付的定金。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