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到法院起诉的15日时效,怎么算?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1019什么是编号?

到法院起诉的15日时效,怎么算?

2010.5.10签收的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书,不服裁决书到法院起诉的15日时效,是怎么算的? 从当天算,还是从第二天算?

最后一天截止时间是哪天?是5月25日下午5点下班前提交了起诉状的,都有效吗?

咨询者:abeamlig...重庆
[咨询时间:2010-05-26
悬赏分:
解答数:5]

最佳答案

张峻铭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683152121
积分:2807
]
回答时间:2010-05-26 15:49
张峻铭
从签收之日的第二天起算,即5月11日为第一天,按有效期为15天,截止时间是5月25日5点下班前提交起诉状都有效。

回答

4
田晓峰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590176465
积分:2373
]
回答时间:2010-05-26 14:58
田晓峰
在5月25日下午5点下班前提交了起诉状,为有效。
吴京京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581873719
积分:4944
]
回答时间:2010-05-26 15:11
吴京京
从你签收之日起算最后一天截止到25号。递交起诉状有效。
田国军律师
[地区:重庆-涪陵区
手机:13340376558
积分:7299
]
回答时间:2010-05-26 15:58
田国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向法院起诉。你向法院起诉的最后一天截止到5月25日。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5-26 20:14
杨汉卿
对。从次日开始计算。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