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在外地打工,2008年1月8日法院公告判决我与我老婆离婚,(理由是以我下落不明为由),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一点也没有我的,2011年6月我回来才知道。
我是否可以申诉请求再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否过时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