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号,我去一家中介所要求帮忙找工作,交了200块介绍费,开了收据给我,我对介绍的工作犹豫不决,中介人苦口婆心说包我进,我答应第二天去上班,第二天我对他介绍的工作不满意,要求他退还一定的介绍费,他说不是公司不要你,而是你自己不去的,没有退.
请问律师们:我可以拿回介绍费吗?中介人的行为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