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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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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0973什么是编号?

伤残官司

队伍在施工过程中伤及了茶农,左手断了两根筋,56岁,当天做了缝合手术,在医院住了15天,医药费我出的,医生说拆线可以出院,但伤者要赔8w才肯签字出院,现在赖在医院不走了,咋办?在杭州地区,一般怎样操作合理啊。

咨询者:fa121141浙江
[咨询时间:2010-05-25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王同林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524592
积分:6648
]
回答时间:2010-05-25 08:52
王同林
协商。不成要求医院出具可以出院的证明。
吴京京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581873719
积分:4944
]
回答时间:2010-05-25 09:10
吴京京
可再协商,同时保留医院可以出院的证明,至于赔偿可要求当事人去法院诉讼解决。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5-25 10:14
郭军
你好!


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了,同时要医院出具出院证明。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北京铭滔律师所高级合伙人
郭军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张峻铭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683152121
积分:2807
]
回答时间:2010-05-25 10:57
张峻铭
首先你可以和伤者协商赔偿数额,不成的话通过法院判决赔偿伤者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二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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