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遗产继承 > 

遗产继承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095什么是编号?

遗产继承

我父亲5年前病故,母亲现已年近70,我有一个哥哥,母亲一直有重男轻女思想,哥哥有一女儿一直在我父母身边,是由我父母带大的,哥哥从没给过父母 女儿生活费。

父母有90平米住房一套,40平米商铺一间,还有存款。

我想母亲如果走后可能会写遺嘱,把遗产给我哥哥。

请问我能继承遗产吗?能继承多少?

咨询者:qwertyui...福建
[咨询时间:2008-11-26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陈宗荣律师
[地区:福建-南平市
手机:13960662021
积分:5397
]
回答时间:2008-11-26 21:55
陈宗荣
一、如果该两处房产是你父母的共有财产,那么在你父亲去世之后,属于你父亲的一半就变成你父亲的遗产。由你父亲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你母亲、你哥哥和你,三人共同继承。你只能得到属于你父亲的一半中的三分之一。 二、如果你母亲留有遗嘱,那么在你母亲去世后,属于你母亲的财产——两处房产的一半以及你母亲从你父亲遗产中继承的三分之一,变成你母亲的遗产,按遗嘱继承。 三、存款要看是什么时候取得的,如果是在你父亲去世之后才有的,那么该存款属于你母亲的财产,按你母亲遗嘱继承。如果遗嘱中没有提到存款,那就要按法定继承----由你与你哥哥平分。

回答

1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108
]
回答时间:2008-11-26 21:59
qwertyuiop女士,您好!

你提的问题要分两种情况来回答:

一是如果你母亲没有书写遗嘱,按照法定继承进行遗产分配。虽然你与你哥哥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由于你尽了主要甚至全部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你可以多分。如果能证明你哥哥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但不尽赡养义务,他应该少分或不分。(参见《继承法》第13条)

二是如果你母订立了遗嘱,因为你有劳动能力,你哥哥又不属于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因此遗嘱中已经处理的财产只能按照遗嘱执行;如果还有遗嘱中未处理的财产,则按法定继承规则继承,即适用前述第一种情况。

供参考。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